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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日前召开的全省灾后防疫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我省此次洪涝灾害持续时间久、降雨强度大、水淹范围广,受灾群众的生活条件还很简陋,不少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条件差,且群众防病防疫意识不足,要完成这一目标,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从今日起,本报与省卫生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推出“科学防疫课堂”,请专家讲解灾后防疫的相关知识,敬请读者关注。
洪涝灾害发生后,很多家庭房屋被淹,家里粮食、衣物、被褥被冲走,受灾群众被转入政府临时设置的安置点居住。
这些安置点或为乡镇办公楼,或为学校,大多是多人聚居一室。由于安置点临时设置,很多生活设施不完善,造成垃圾、废弃物增多,在环境已经遭受洪水污染的情况下,卫生状况更加恶化。在人群密度增高的情况下,如果不注意防病防疫,很容易引起多种疾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
目前,还有很大一部分受灾群众居住在安置点。记者在文昌市一安置点看到,灾区群众白天回家打扫被洪水淹过的房屋,晚上仍回安置点休息。因此,在安置点应尽快建立起环境安全检疫设施,对生活垃圾、粪便进行有效管理,保证水、食品的供应和卫生安全。
安置点饮用水的消毒。饮用受污染的井水、河水、库水时,在实施消毒处理前最好先进行澄清、过滤再消毒半小时。消毒剂可用漂白粉或漂白精片,有效氯的投加量必须大于2毫克/升(即2克/吨,每吨水要有2克的有效氯)。如加入有效氯含量为80%的漂白粉,则需3克—6克/吨;加入有效氯为60%有效氯的漂白精片,则需4克—8克/吨。
安置点设置的临时公厕,其粪便要用漂白水搅拌,2小时后倒在指定地点掩埋。没有条件的安置点,一定要到公厕或其他指定地点排便,不能随地大小便。安置点的垃圾处理,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不能焚烧的垃圾也可喷洒10000毫克/升含氯消毒剂溶液,1小时后深埋处理。
另外,安置点的外环境、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周围的积水坑,可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确保群众聚集点的环境安全,无引发疫情因素。(本报海口10月1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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