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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国税系统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的宣传活动。 张瑞荣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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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检查发票,仔细辨别真伪。杨耀华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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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国税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侧记
2010年7月7日凌晨,儋州市某地一处橡胶林,省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办案组快速行动,成功捣毁了一个大型假发票印制窝点。现场情景让办案人员为之一惊:简陋的窝棚里竟然起获了假发票114万余份,用于印制假发票的印刷机、切纸机、晒版机、扫描仪、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工具一应俱全。此役,公安人员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
其实,这次联合行动只是我省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中的一次行动。近年来,针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情况,我省国税机关会同公安、地税机关已多次开展了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有力地净化了税收环境,维护了正常经济秩序,促进了海南国际旅游岛环境建设。
发票———维系着纳税人、
消费者和国家的利益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记载经济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是发票的管理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这明确了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权利,强调了纳税人开票的义务和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权利。
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从而确认了发票印制的权限归属。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发票已走进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个角落,与纳税人、与普通消费者紧密相连、息息相关。
从纳税人角度说,所开具的发票体现了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是纳税人奉献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体现。如实开具发票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权利。
从消费者角度说,发票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护身符”,是发生经济纠纷时依法赔偿的重要依据,拥有了发票,售后服务才能有据可依。依法索取发票既是我们从事经济活动时必须养成的一种习惯,也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体现。
从税收角度说,发票是非常重要的计税依据,是控制和掌握税源的主要手段。通过加强发票管理可以“以票控税”,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增长。
正因为发票维系着纳税人、消费者、国家的利益,所以需要不断加强发票管理。如果发票管不好、管不住,势必给税收征管带来极大困难,也扰乱了整个社会经济秩序。
海南省国税局局长林明鹊反复强调:“加强发票管理不仅是强化税收征管的重要内容,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全省国税机关要立足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高度,立足优化税收环境、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高度,切实把发票管住管好。”
发票违法屡禁不止
———冲击了经济秩序
在金税工程运行日臻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日趋科学、严密的今天,普通发票在使用、管理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违规使用发票层出不穷,而制造、贩卖假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屡禁不止。
从我们海南情况看,目前三种现象比较突出。
一是销售商品或劳务时不开发票。为调查,笔者先后到海口市的8家小型商店购买茶叶、水果等商品,竟然没有一家商店主动开具发票。经索取后5家如实开具了发票;有2家表示发票用完尚未领回;有1家表示没有发票可开,可以降低一点价格成交。从调查情况看,虽然这些商家对发票的管理规定是了解的,轻易不敢拒绝开具发票,但仍不愿意主动或如实提供。
二是虚开发票现象屡禁不止。主要是“大头小尾”,在发票联上开具正常数额,而存根联显示的却是较小数额。也有虚假代开情况,在销售商品名称、数量、数额上不按实际填写。此外,比较多的是开具假发票。
三是制造、贩卖假发票活动猖獗。从拦路兜售到上门推销,从乱贴马路广告到狂发手机短信,大多数市民都会遭遇“发票推销”。同时,从我省查处的制造、贩卖假发票案件情况来看,不仅假发票品种齐全,而且品质也达到真伪难辨的程度。
“发票使用、管理中出现这些问题,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同时也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海南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邱海山说。
实际上,国家有关方面对发票管理高度重视,特别是对违反发票使用规定,制造、贩卖假发票的行为作出了严格的惩罚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还要予以法律制裁。
重拳出击
———发票打假进行时
为了强化发票管理,遏制发票违法犯罪的势头,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去年底以来,我省国税机关与公安机关、地税机关一起,重拳出击,又一次开展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09年12月18日,国税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在海口市破获了一起重大制售假发票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名,捣毁假发票批发仓库1间,缴获假发票4929本、131515份。
2009年12月,省国税局第三稽查局在查处海口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时,发现该公司成本收入不配比,经检查证实该公司存在故意取得虚假建安发票虚列成本的事实,共取得假发票5份,涉税金额3289万元,对该公司查补税款327万元,处以罚款327万元。
2010年2月,省国税局稽查局查办我省银监部门转办某投资集团公司涉嫌利用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银行汇票贴现案件时,查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2份,为国家挽回损失3000万元。
2010年4月,我省税务机关配合公安机关摧毁了迄今为止海口市最为庞大、组织分工最为严密的一个发票犯罪团伙。捣毁假发票印制窝点2个、假发票储藏窝点2个,抓获包括主犯胡某在内的涉案犯罪嫌疑人16人,缴获各类假发票61万余份和胶印机、晒版机、切纸机等造假设备13台以及大量的假牌照、涉税凭证等。
据不完全统计,自去年12月份我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共打掉犯罪团伙8个,捣毁窝点12个,破获案件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9人,缴获发票360万份。
而“打假行动”还将继续进行。海南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张楼辉对笔者介绍:“假发票的危害堪比假钞。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税机关将对制售假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网络开票
———规范发票管理的必由之路
所谓网络开票,就是利用计算机管理的现代化手段,依托网络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网络开票系统,纳税人通过网络开票系统实时开具发票。
通过网络开票,实现对普通发票开票信息的全面采集、实时传输、验旧和在线监控,税务机关可以对开票事前、事中、事后实行全方位的多维监控管理,能及时、准确地从源头上掌握纳税人货物或者劳务交易的基础信息,最终实现“信息管税”的目的。
这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监控管理就由原来的“事后监控”变成了“全程监控”。从这种意义上说,推行网络开票是遏制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有力措施,是规范发票管理的必由之路。
据了解,海南省国税局在推行网络开票方面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并计划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行。
届时,在全省范围内手工开票将全面取消,而网络开票将成为基本的发票开具方式。相应地,税收管理也将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当然,推行网络开票只是加强发票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要彻底规范发票管理还需要多管齐下。包括需要社会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形成发票管理的合力。其中加强对纳税人开票管理特别重要。必须严格要求纳税人在收取款项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应如实填开发票。”海南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处处长朱贻宝如是说。
看来,规范发票管理还有一段较长的路要走。但是,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随着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随着整个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善,发票使用、管理最终会走向规范。
对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也有理由期待。
(石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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