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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关平 通讯员钟振强 李应贵)网民胡乱发帖侮辱、诽谤他人,网络单位不及时删除信息,造成他人名誉受到损害。近日,儋州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网络名誉权纠纷一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去年12月4日,名为“揭开那恶魔的面具”的网民在某社区发表了标题为《中国法律就不能制裁他》的帖子。该帖虚构低级的黄色信息,侮辱、诽谤了原告蒋某。
原告蒋某发现该有害信息后向经营该社区的公司投诉,但是该公司直到今年1月17日才删除该信息全文。
蒋某于今年6月25日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告认为被告作为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有义务删除其信息平台中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但被告没有及时删除该有害信息,给原告造成了名誉、精神、事业上的打击,损害了其名誉权。
原告在起诉中请求儋州法院判决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提供发表侵权文章作者的个人资料。
近日,该案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了协议,被告在其主办的社区网上连续五天刊登声明,向原告致歉,并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给付原告补偿金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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