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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公布了10月份城市食品零售价格监测情况。在被监测的31种产品中,近80%价格上涨。本次监测针对北京、上海、重庆等36个大中城市,监测食品包括蔬菜、粮油、鲜肉。(11月3日《重庆晚报》)
俗话说,清晨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食品与民生的关系是最为密切的,尤其是对那些低收入阶层的民众来说,由于在其消费构成中恩格尔系数比较高,食品价格的微小上涨,都会给他们的生活增加困难,现在严冬将至,春节亦在不远,政府应当尽快地拿出相应对策,纡解民生之困。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调控物价的手段有很多。首先,从宏观经济的层面看,可以适当改变2008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采取的宽松的货币政策,转而采取适度收紧的货币政策,减少货币投放量,同时央行要进一步提高存款利率,为调控物价营造一个良好的宏观环境。因为没有宏观货币环境的变化,任何微观层面的调控措施都是很难奏效的。这正好比在抗洪的时候,如果不首先堵住大坝的决口,则被淹没地区的任何排水、堵塞措施都将劳而无功。
其次,政府的相关市场管理部门,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行为。这些投机奸商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及雄厚的资金所形成的力量不对称,扭曲市场信号,制造恐慌心理,大发横财,于法于情于理,都应该予以严厉打击。
现在颇有一些“书本经济学家”反对打击囤积居奇的行为,理由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会自动解决这些问题。但这些经济学家忽略了两点:一是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尤其是对那些生产周期比较长的农副产品来说更是如此,比如今年粮价上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开始增加,明年粮价就会下降,只是那些城市贫民如何度过今年的严冬?二是现在市场上有一些“寡头”一级的主体,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垄断地位操控市场,而不被市场所操控。也就是说,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强大实力“按住”“看不见的手”,不让它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公权力出面干预以外,不可能还有别的什么办法。
第三,政府可以动用外汇储备,在国际市场上采购农副产品,投放在国内市场平抑物价。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保护本国农民的利益,这是题中应有之义,自不待言。
最后,政府现在就应该考虑对那些低收入民众发放食品补贴,甚至考虑发放食品券,以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至于因为物价上涨而降低。
使人民享有免于匮乏的自由,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在物价高企的背景下,这个责任更是无可推卸的。
□ 常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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