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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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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瑞灼
为了更好地体现民意,集中民智,编制出一个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十二五”规划,发展改革委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建言献策活动。(11月3日《北京日报》)
制定科学合理的“十二五”规划,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国家有关部门广开言路,开展“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有利于集中民智、反映民愿,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科学化水平。我对此表示赞赏的同时,提一个建议———能否将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写入“十二五”规划?
通过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来提高国民的收入,让国民分享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国民整体富裕水平的提高,这在国际早有成功先例。如1960年12月,日本的池田内阁会议通过并实施了为期十年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结果只用了7年就使日本国民的收入翻了一番,最终造就了日本的经济奇迹,使日本在战争的废墟中迅速崛起,成为西方世界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强国。与中国比邻的印度,也在全面推行工资倍增计划。2005年印度再次成为薪酬增幅最大的国家,高达13.9%。事实证明,“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一个国家在特定的发展阶段实现初次分配公平与效率的平衡,以及强国与富民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当前我国职工工资水平普遍偏低的背景有着特殊的积极意义。
以职工工资收入为例,我国职工工资收入水平长期偏低。据中国社科院2008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显示,我国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比重也在逐年下降,2003年以前一直在50%以上,2004年下降到49.6%,2005年降至41.4%,2006年更是仅为40.6%。与此相反,资本回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却节节上扬,从以前的20%提高到2006年的30.6%。在这种情况下,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从而提高劳动力的价值,使劳动者得以体面劳动、幸福生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为此,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提出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要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的增长要与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同步。在这样的背景下,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高包括职工在内的广大国民的工资和收入水平,显然是个可供选择的有效路径。
与此同时,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也是“十二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客观需要。众所周知中国长期以来采取出口为主的外向型经济模式,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相对于出口和投资而言“跑得最慢”。尤其是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消费占GDP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从接近60%下滑至目前的不到50%。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普遍保持在70%左右的水平。数据显示,2007年居民消费率仅为35.4%,比发达国家低了30个百分点,也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最低点,比历史最高水平1985年的52%低了约17个百分点。显然“十二五”要真正改变经济增长模式,摆脱对国外市场的依赖,关键要让普通老百姓手中有钱。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意义正在于,它能实现藏富于民、刺激内需、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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