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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
一、办理停、复业登记的范围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停业登记。
办理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二、办理停、复业登记的方式
(一)通过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hitax.gov.cn)在线预申请办理;
(二)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的综合服务岗领取《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办理。
三、办理的时限要求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四、需报送资料
(一)停业登记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发票领购簿》及未使用的发票。
(二)复业登记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吉训珠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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