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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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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停、复业登记
办税指南   一、办理停、复业登记的范围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停业登记。   办理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二、办理停、复业登记的方式   (一)通过海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hitax.gov.cn)在线预申请办理;   (二)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的综合服务岗领取《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办理。   三、办理的时限要求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四、需报送资料   (一)停业登记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发票领购簿》及未使用的发票。   (二)复业登记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吉训珠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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