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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突发事件
政府部门应第一时间抢占话语权
本报海口11月25日讯 (记者徐珊珊)在今天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高级培训班上,针对网上舆论形势和舆论引导问题,中央外宣办九局局长彭波认为,面对突发事件,政府部门必须第一时间出手,抢占话语权和主导权。   随着网络技术在我国的传播发展,互联网已成众多人群进行情绪宣泄、利益诉求和思想传播的重要渠道和工具。当前,网络民意监督已经初显威力。由于网络对于许多突发事件都具有聚集放大的功能,如何运用网络引导舆论成为党委和政府部门面临的重要问题。   结合近几年的热门网络案例,彭波认为,当前的网络“小事情”演变成“大事件”需要以下六个要素:一、有事,现实中发生的具体事件可成为由头或借口;二、存在激发网民情绪的深层社会矛盾,网上借助事件成为个人情绪的发泄场所;三、传统媒体介入,令事件可信度增加;四、大型商业网站继续推波助澜,将事件在极短时间内形成热点;五、政府有关部门应对不及时,错失先机;六、部分“意见领袖”、“社会精英”滥用话语权,网上设置讨论议程,左右舆论走向。   “平时应做好网络舆情监督和工作预案,对重大网络舆情早发现、早研究、早报告,避免危机来临时手足无措,贻误时机。”彭波说。    彭波认为,突发事件发生后,党委和政府部门在新闻发布时应避免以下四大误区:一、不说,什么都不透露,企图掩盖事实;二、乱说,大事说小或小事说大;三、不能持续说;四、不真诚,不能负责任地说。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利用正面宣传、新闻调控、网络评论等手段,放大正面舆论引导声音,挤压负面信息,用网言网语平衡负面评论,形成网络舆论引导的合力。   “不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回避媒体问题。不能采取观望的态度对待突发事件,否则拖延可能带来损失,要付出加倍的代价。”中央外宣办一局局长郭卫民认为,及时报道能让党委和政府部门占领道义制高点,有利于事件妥善处置。在进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时,应该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响应机制、信息发布机制、信息上报和舆情研判机制等。同时,主动向媒体及时提供官方权威信息,避免媒体根据猜测和传闻做报道。此外,新闻发布要得到授权,避免政府部门内容出现说法不一的情况,造成信息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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