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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八所12月23日电(记者梁振君 通讯员吉进宁 翁克川)仅用6天时间,东方市法院就成功调解一起跨省诉讼案,为当事人追回100万元款项。“相关款项已于今天汇入东方法院账户,根据规定,法院将于2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款项退还当事人。”东方法院相关负责人今天对记者说。
据介绍,原告林源系江苏省南京市人,今年12月8日凌晨,他在南京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办理人民币100万元的汇款业务,由于一时疏忽,将钱误汇入家住东方市八所镇朱某的账户。为此,林源急忙从南京赶来东方市,于当月10日向东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朱某在银行存款100万元。东方法院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案件紧急,当天上午即立案受理,并立即发出了诉前保全的民事裁定书,由立案庭与执行局法官共同到中国农业银行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冻结了朱某银行存款人民币100万元。
东方法院本着快立快调的原则,多方打听找到被告朱某,并将诉讼材料送给他。但朱某因思想顾虑,开始时避而不见,经立案庭和执行局的多次上门作其思想工作,朱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进行调解。12月15日,在东方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朱某同意将100万元退还给林源,一起跨省诉讼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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