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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范南虹)新农合参合率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基本药物制度提前一年全面覆盖……省卫生厅介绍:海南医改进展顺利,看病难就医难等问题进一步改善,真正做到普惠于民。
我省于2006年全面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了筹资机制、补偿机制、管理机制和费用控制机制,取得“广覆盖、高参合、高满意”的效果。2010年,全省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更加高涨,到年底,已有474.85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08%。新农合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08年的80元提高到2010年的123元,在全省18个市县全面推行新农合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政策,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万元以上。乡镇卫生院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80%-90%;县级医院报销比例达到65%-75%,有11个市县达到70%以上,省级医院达到50%-60%。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医疗费用即时结报,参合农民看门诊、住院只需支付自付的医疗费用。
新农合还将0-14岁儿童重大疾病纳入报销补偿范畴,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6种重大疾病报销比例,提高到70%;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年补偿封顶线(包括门诊化疗费用)提高到10万元。
居民健康档案、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我省稳妥快速推进,使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2010年,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67%,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48%,超额完成国家任务。
2010年3月1日、9月1日和12月1日,全省所有市县(区)和洋浦开发区先后分三批启动实施了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前,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开发区共有42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与2009年相比,2010年我省门诊次均费用有所下降,至9月底,下降比例约17%,有效地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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