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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3月02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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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孤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
本报海口3月1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谢曦 实习生李明蓉)省住建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在制定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时优先考虑安排解决孤儿的住房问题。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说,已登记为保障对象的城镇未成年孤儿家庭、成年后的城镇孤儿,凡符合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保障条件的,市县政府要优先安排配租、配售;对租住廉租房和公租房孤儿家庭应适当给予一定租金减免;对符合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条件的贫困孤儿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时要给予优先安排;在实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垦区危房和农村危房改造规划中,要将改造项目和试点范围内的孤儿优先纳入,在政策和资金补助上对贫困孤儿家庭予以倾斜,在楼层位置、户型挑选等方面要给予适当照顾。   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要把农村孤儿危房改造作为重点,优先安排资金,优先改造。在补助对象方面,要优先考虑孤儿及孤儿家庭困难户住房困难问题;在资金补助方面要向孤儿困难家庭倾斜,确实有困难的可由政府全额出资;在建设方式上,如果孤儿或孤儿家庭难以组织建房,相关部门要予以帮助代建;在建房选址上,要着重考虑孤儿住房与养育家庭、学校的位置关系,要做到方便孤儿生活和上学;要高度重视孤儿住房的质量,做好建房中的质量监督及竣工后验收改造,确保孤儿住房安全。   物业企业要为辖区内的孤儿住房做好巡查、修理工作,对没有家庭经济来源的孤儿要适当减免物业管理费,并优先招聘有劳动能力的孤儿,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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