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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红卫 特约记者孙体雄 通讯员陈阳光)日前,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人民法庭收到佛罗镇瓜农彭智打来的“报喜”电话:1000箱哈密瓜找到“归宿”了!
2月21日,瓜菜购销人王波经中介人介绍,向彭智收购哈密瓜。王波在瓜地看瓜后,口头约定以每斤1.9元收购,定于2月23日摘瓜,并交付1万元现金作为押金。
当天,5万斤摘瓜装箱,但是在装车的过程中,王波认为瓜的口感不好,质量有问题,决定不再买这批已摘下的瓜。情急之下,彭智扣留了王波托运的大货车。
2月24日下午,王波等人到黄流法庭请求派员解决纠纷。
法庭人员提出了解决纠纷的“双赢”建议:一、瓜农强行扣留大货车是违法的,必须放行;二、为减少损失,必须立即想办法把瓜卖掉;三、买方应给瓜农补偿一定的损失。双方在法官的耐心说服下,彭智最终同意放行大货车,王波也同意彭智将哈密瓜自行销售后,折价退还纸箱款,押金作为违约的赔偿。
彭智说,他这5万斤哈密瓜近日以每斤1.6元的价格在海口农贸市场出售了,损失降到了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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