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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4月2日讯 (通讯员孙伟欢 记者马春华)清明节即将来临。消防部门特意提醒广大群众,文明祭祀,远离火灾,莫让哀思再添新伤。
据了解,每年清明都是我省火灾高发时节。扫墓祭祖烧纸、焚香点蜡等原因易引发山林火灾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10年清明节,我省就发生火灾4起,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出动警力592人次,抢救财产价值51.2万元。其中,参加因群众扫墓祭祖活动引起的草地及树林着火的应急救援就达29起。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慎引起火灾导致烧毁森林面积30亩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切记严禁在山上或其他植树葬的场所祭扫时,动用明火、吸烟、烧香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防止火烧山林;切记不要在小区内的草坪上、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焚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因燃气泄露或引燃沼气而发生爆燃;切记车辆不得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要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切记祭扫焚烧完毕,一定要等纸钱、香烛等余火燃尽方可离去。
消防部门倡议,将清明扫墓与节约资源、净化环境、有利身心健康结合起来,尽量通过献花、植树、信函、家庭追思、网上祭奠、社区公祭等环保、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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