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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程娇)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发布了我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从5月1日起,我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星级”管理,“星级”的高低将成为物业收费的衡量标准。
根据规定,我省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属政府指导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依据分等收费标准基准价及浮动幅度,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按照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在相应的指导价范围内商定物业服务具体收费标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召开业主(使用人)会议集体商议,其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标准。
据了解,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推行“星级”管理,根据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对普通住宅小区物业企业服务的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将根据其所服务的住宅小区的整体环境、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以及保洁服务等情况,确定物业服务的“星级”,再按“星级”的高低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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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元(高层,即十层及以上,下同);二级物业服务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5元(高层);三级物业服务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2元(高层);四级物业服务标准,每月每建筑平方米1元(高层);以基准价格为基础,上下浮动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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