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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虽说对路桥业暴利远超石油、证券、房地产、金融等行业的结论持保留意见,因为报道并未拿出详尽的数据一一对比,只是对上市路桥公司的盈利情况作了一些披露。但是在见识了河南“天价收费”案之后,又翻阅着世界银行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国的高速路通行费比发达国家的还要高,在世界13个国家1600公里通行费占人均GDP的比例中,中国以超2%的比例居首,而美国不到0.3%”,笔者还是颇为震惊:“要想富先修路”的民生工程,在一些地方,在一些行业,缘何变成了“要想富就修路”的发财门路?甚至可以不顾有关法规,在修建了几十年的大桥上也设起收费站,在不到30公里的道路上竟然设有4个收费站……
交通部一副部长在回应“天价过路费”时表示,“没有收费公路的政策,就没有中国交通的现状和成就”,此话固然不假。谁投资谁受益,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本是无可非议的事情。但是凡事有度,当一条道路早已收回了项目投资,并顺利获得了远超于CPI、GDP增速的回报时;甚至当建设投资原本就来自公共财政,却被公共权力委托的部门获益时,人们自然会疑窦丛生:公平法则怎被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所替代;集体秩序怎会被缺乏监管的个别无序所干扰?
如是说,是因为对于不少人来说,“路”高速了,但是“富”却还如蜗牛般缓缓爬来。高速路对于他们看得见摸得着的影响就是,运输成本提高了,蔬菜、大米等价格上涨了,自驾游一趟花的钱也更多了。而对于运输行业的从业者而言,更是要违法且冒着危险地多拉快跑了。
不由得想起《参考消息》近日刊登的一篇文章:一位司机说,在美国,罚款是为了交通管理,在中国,管理交通是为了罚款。依笔者看,比照央视记者的采访,把这句话中的“罚款”改为“收费”,也许会更加贴近实际呢。
一枝独秀不是春!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那么,对于被曝比房地产业还暴利的“拦路虎”们来说,是不是也应该三省其身,“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呢?对于敢于约见这行业那厂商强调价格稳定的有关部门来说,是不是也可以通过约见的方式,调整一下暴利的路桥收费价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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