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5月16日讯(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邓韶勇)为维护正常的休渔秩序,确保休渔的顺利进行,我省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将加强海上执法,对违反休渔规定的渔船,将没收其渔获物、渔具、暂扣捕捞许可证,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开捕后集中违规渔船船长和职务船员办班学习15天方准予出海,并视违规渔船的违规情节,酌情扣减其年度柴油补贴。
另悉,休渔期间,我省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海上巡逻监管,采取以下8项措施落实休渔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一是休渔期间严禁拖网渔船改为刺、钓作业;二是严禁以任何借口从事拖贝和潜捕作业;三是刺网渔船只允许携带单层刺网作业,严禁以任何借口携带双重或三重刺网;四是严禁用任何方式从事灯光捕鱼作业;五是除中越北部湾渔业资源联合调查船以外,取消其他以任何名义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的船只;六是持有中越北部湾协定水域专项捕捞许可证的应休渔船一律执行南海伏季休渔有关规定,不得出海生产;七是休渔渔船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和加冰、油等渔需物资;八是渔业辅助船只不得为违规渔船提供保障和服务。
另悉,凡持有今年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并已安装南沙渔船船位监测设备,前往北纬12度以南海域生产的渔船应全时开启南沙船位监测设备,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