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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静 通讯员王竞)“以前总认为投诉受理的程序太复杂,没想到这次消费投诉处理得如此快捷。”近日,儋州市消费者王先生新买的电动车电池出现问题,向商家提出更换电池的要求却遭拒绝,投诉到儋州工商部门后,只花了半个小时就得到了圆满答复。
2010年6月,王先生在儋州那大镇一家电动车经销店花550元购买了一组电动车电池,店主承诺并在购买收据上注明一年内所买电池若有问题包换。电池使用7个月后,王先生发现电池质量有问题。2011年2月,王先生向出售电池的电动车经销店提出更换新电池,但遭到店主拒绝。
5月5日,王先生向儋州市工商局投诉,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解决。儋州市工商局东方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赶到该电动车经销店,与店主协调解决王先生的投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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