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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白沙法院自觉坚持“三个至上”方针,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承诺,为维护白沙政治安定、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自2006年以来,该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全省法院财务统计工作三等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首批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执行庭、七坊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被团省委授予“海南省青年文明号”。七坊法庭还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调解工作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
他们认真审理民生案件,坚持对行政案件合法性进行审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200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993件,结案1900件,结案率达95.33%,维护了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权威,维护了社会稳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他们坚持多措并举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去年1-10月共受理清收案件284宗,收案标的584.91万元,结案284宗,结案标的555.28万元,结案率100%;调解结案282宗,调解率99.3%,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
他们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信访工作。今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及法律咨询接待群众来访685人次,其中,涉诉来访86人次,院领导接访52人次;处理群众来信63件,院长阅批率100%。全院对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的回访率到100%,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司法为民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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