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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24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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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被淡化是 利益在混水摸鱼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常用的节能灯内含汞,若回收不当会对环境造成巨大污染。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蒋大和介绍,当1毫克汞渗入地下,可造成大约360吨水受污染,按照一只节能灯含有0.5毫克的汞计算,一只废弃节能灯可能污染180吨水。(6月21日东方网)   尽管公众早就知道常用的节能灯中含有汞,其发光原理便是汞蒸气受激发而发光,这种灯管破碎时,可以让周围空气中的汞浓度瞬间超标上百倍,对人体带来危害,但是在选购节能灯时,品牌众多的节能灯的外包装上却鲜有消费提示,而多在高效、节能上多加诱导,消费者早就忘了这东西还属于“危险品”呢。   而即便是环卫部门,在回收家庭废弃的含汞节能灯后,也大多是将其混入普通生活垃圾中统一处理。尽管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废旧节能灯属于危险废物范畴,但只是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废旧节能灯有明确的管理要求,对百姓家庭产生的废旧节能灯,由于其量小、分散,往往忽略了。按照国人一年乱丢1000万只灯管计算,可再生的水资源,一年便有18亿吨失去再生能力,相当于我国2200余万名城镇居民一年的生活用水量。   假如生产企业在产品的包装上,打出醒目的使用提示;假如监管部门在推介含汞节能灯的优点时,能客观坦言其不足,或是同时推荐不含汞的节能灯;假如环卫部门在回收废弃灯管时,不推卸自己的责任;假如消费者在处理废弃灯管时,能养成良好的习惯。那么,因乱用乱丢节能灯管造成的污染是否会有所减少呢?毕竟,正确使用、处置含汞节能灯并非什么难事。   爱环境就是爱自己!为什么这么多环节说不清一只灯管的危害呢?依笔者看,无非利益做祟,有关部门浑水摸鱼罢了。虽然说应该让公共利益成为最大的保护者,但是当金钱露出贪婪、政绩成为“主子”、一切“责任田”均成了“撂荒地”的时候,而“常识”也变得不正常起来了。   回归常识,拯救常识,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 正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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