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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8月16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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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绿色照明示范省出实招
淘汰普通照明用白炽灯等6类照明电器
本报海口8月15日讯 (见习记者宋敏 记者高虹 通讯员陈俊)记者今天从省工信厅获悉,为了推进绿色照明示范省建设,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淘汰普通照明用白炽灯等6类照明电器产品,并推广使用荧光灯等3类照明电器产品。   被淘汰的6类照明电器产品,分别是普通照明用白炽灯(GLS);低光效卤素灯;卤粉荧光灯;高压汞灯;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彩泡、镁钠灯;荧光灯类一般型电感镇流器等。记者了解到,被淘汰的照明电器类产品,有能耗高、光效低,有的温度高、安全性差、寿命短,有的还含有大量汞。   推广使用的产品有3类,即由直管型荧光灯、环形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组成的荧光灯系列(FL);包括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在内的高压气体放电灯(HID);半导体照明产品(LED)。   今年7月,我省正式启动绿色照明示范省建设。根据《海南省建设绿色照明示范省总体方案》,到2015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淘汰国家禁止使用的照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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