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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曾德照 陆莎)昌江农民羊某令伙同邻村羊某总、羊某青(在逃),驾驶报废面包车,4次窜到海口秀英区乡镇偷盗农户家9头水牛,价值人民币3.7万元。日前,羊某令和羊某总因犯盗窃罪,一审被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和6年。
羊某令曾在2001年和2003年两次因盗窃罪被判入狱,刑满释放后不仅不悔改,反而更加猖狂作案。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至7月期间,羊某令、羊某总和羊某青从昌江驾驶一辆报废面包车前往海口,分别窜至海口秀英区西秀镇、长流镇、石山镇等地,连续4次偷走当地村民9头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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