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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梁振君 通讯员徐薇)为进一步理顺省农垦总局与省农垦集团下属投资公司股权和资产关系,省农垦总局近日审议通过了农场投资公司股权划转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琼办发[2010]36号)精神,2010年10月,省农垦总局与省农垦集团完成了政企分离和机构划分,并完成了相互间的账务处理,但股权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处理。
根据此次确定的股权划转方案,对划入省农垦总局的25家农场投资公司,目前仍为省农垦集团持股90%—100%不等,共计股权2.1445亿元;对应农场持股0—10%不等,共计股权2055万元(其中包括已经划转给罗豆农场500万元),无偿划转给对应的农场100%持有。
对划入省农垦集团的24家投资公司,由相关农场将所持投资公司全部股权按初始投资额共1180万元,无偿划转给省农垦集团或其二级公司(包括中南集团、中新集团、中源集团)。
对已划入省农垦集团的海南鸿运大酒店等16家工商企业,其资产按初始投资额共计1.6891亿元,无偿划转省农垦集团或其属下的二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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