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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杂谈
11月17日,制造“海师支教女大学生被轮奸”谣言的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理由是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
当事人也许没想到,当初的“一念之差”会导致今天这样的结果。而这一事件给我们的警示是:不论在网上还是在网下,都不能放任自己的不文明行为;有时,不文明行为再往前一步就会触犯法律!
据南国都市报11月17日报道,刘某是两位受害女生的同班男同学。他11月12日开始在网上发帖传谣时,据他说是为了好玩,为了故事性,为了有人跟帖。其实,此前学校老师就向同学们澄清了事实,并要求大家不要传谣。那么,刘某走上歧途仅仅是一念之差吗,或者我们换个方式追问:这个一念之差是怎么来的?
“孩子小,贪玩,不计后果,才做出这样的事情。”刘某姑妈的话让我们多少窥探到了刘某的“心路历程”,也为我们提供了问题的答案。从刘某姑妈的叙述中,我们知道,刘某平时喜欢上网,家长管教也不严。但也要看到,管教不严是一方面,自身自律性不强也是重要的因素,因为刘某已是位大学生,是个成年人了,对自己的一言一行应该负起责任。因此,刘某看似一念之差的“无意之行”,其实是小时管教不严和大时自我放任的结果。
正是由于平时没做到文明上网、文明做人,关键时刻才会一步错,步步错。明知消息不实还发帖,这是一错;发现不实消息疯传时不主动现身澄清或向校方报告,这是二错;当事人向他求证“树兜ONEMANARMY”这一网名时,他不敢承认并撒谎,这是三错。这让人想起了那些成语:风起于青萍之末、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刘某的过错让两位女同学心灵受到伤害,让他的同学为他惋惜、难过,也让他的长辈为他流泪,而他自己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习惯决定命运,平时的一言一行,看似无关紧要,但当积累到一定的量时,就会引起质变。文明上网,做文明人,这是我们应从刘某身上吸取的教训。
早在2001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青联、全国少工委和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就向社会公布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号召青少年文明上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近几年,因在网上造谣被拘的事例也时有发生。但这些都没有引起刘某的关注,这固然是刘某个人的悲剧,但又何尝不值得引起全社会的反思。《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说,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各有侧重、各有特点,是相互衔接、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确实,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需要个人的努力,也需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单位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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