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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营根1月15日电(记者于伟慧)今天上午,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福岛橡胶合作社办公室,当社员李勇领到2011年的年终分红2万多元时,脸上笑得开了花。
春节将至,福岛橡胶合作社对816名社员进行分红,合计分红103.5万元。
据李勇介绍,合作社年终分红只是自家收入的一部分,除了分红,去年家里卖橡胶收入有近10万元,自己和哥哥都在合作社里干工,每人每个月都有1800多元的收入,这些都加上,去年全家一年的收入有15万多元。
福岛橡胶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由农民自主创立的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816人(户),其中出资社员是126名,社员出资总额469万元。
据介绍,该合作社2011年分红主要分为两大块,一块是社员把干胶卖给合作社,合作社收购干胶的利润按照交易量分红,每公斤分红0.6元;另一块是社员出资分红,股金每1万元分红1400元。
合作社理事长郑忠光介绍:“在合作社成立之前,胶农卖给橡胶收购商的胶水,几经倒腾才进入橡胶厂,胶水价格被打压,有时缺斤短两,胶农深感不满。如果有一家从事橡胶收购、种植的合作社,少了一些中间环节后胶水卖出的价格会比收购商给出的高。”
几经考虑,郑忠光和其他7名胶农成立了公司规范化的合作社。主要经营范围有橡胶种植、收购、运输和加工;组织采购,供应社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宗旨就是坚持以胶农为本,为社员谋求切实的利益。
经过4年的发展,合作社的社员人数从最初的8名发展到现今的816人。
“2008年经营分配利润3.84万元;2009年经营分配利润13.48万元;2010年经营分配利润49.8万元,2011年经营分配利润103.5万元”,一年比一年飘“红”的数据,显示出了合作社良好的发展势头。
合作社的第一批“元老”李勇拿出了一个小本子,上面清楚地记录了这4年来他领到的分红数额:2008年1320元,2009年4299元,2010年11972元,2011年22972元。
李勇说:“当初应郑忠光的要求参加合作社真是对了。加入合作社后不但钱赚得比以前多,年终还能领分红,这比把钱放在银行里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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