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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3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石清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设一批养老服务项目、加大推进惠民殡葬、推动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今年,我省民政系统将继续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大力发展社会服务,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等内容建设。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今天从2012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透露,今年我省将逐步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逐步将医疗救助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老年人;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将处于低保边缘的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农民工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我省今年将建设一批养老服务项目,重点是续建省托老院项目,开工建设4所乡镇中心养老院、8所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0所农村敬老院。同时,推广海口市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长寿老人补助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推动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对“三无”、五保、低保、贫困残疾,独居、失能等群体的困难老年人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在灾害应急救援建设方面,争取今年年底前完成省救灾应急避难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在市县新建、改建或扩建救灾物资储备场所,进一步提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
会议提出,要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进一步推进群众殡葬观念转变,逐步自觉实行文明殡葬、生态殡葬。海口等8个试点市县在去年完成20%殡葬改革治理任务的基础上,今年要再完成15%的治理任务;其余市县要在年底前完成15%的治理任务。同时,全面推行惠民殡葬补贴制度。全省各市县要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并实施相应的惠民殡葬补贴政策,实现惠民殡葬覆盖所有低收入群体。此外,出台《海南省公墓管理办法》,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开工建设公益性公墓15个;完成儋州市殡仪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底前动工;开展对万宁市殡仪馆建设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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