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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1日,参加政协海南省五届五次会议的委员们进行分组讨论,王禄安委员手握麦克风热情发言。 本报记者 张杰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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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11日讯(记者魏如松 通讯员张泽彪)“当前,我省对各种行业协会、专业性社团等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进行规范的形式,多数只是一些行业规定,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台盟海南省委会相关负责人建议,要完善必要的法律监管体系,实现政府对社会组织由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的转变。
据了解,现行体制对社会组织采取双重管理,要求社会组织既要有业务主管单位又要有行政挂靠部门,促进和引导的功能体现不充分。台盟海南省委会相关负责人认为,“双重管理”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双重难管”,一方面,社会组织主管单位难以平衡和履行管理职责、深度,另一方面,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对社会组织依法实施管理时,普遍面临着权力有限、力量薄弱等问题。台盟海南省委会建议,要突破“双重许可”的管理体制。
台盟海南省委会还建议,创新政府监管机制,实行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协调民政、工商、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行业协会,形成综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民间组织自律相结合的多元社会调控格局。用法律规范的形式,确立社会组织的运作机制,要求社会组织运作透明、公开,并以此建立社会组织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
社会组织自身具有不营利性,资金来源往往较为缺乏,台盟海南省委会建议,政府应在政府采购、项目扶持等方面对社会组织进行支持。建议出台相应政策,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纳入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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