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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三亚2月28日电(记者刘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批复,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住所),由北京迁址三亚。这是三亚推进总部经济以来,首个实质性操作。
2月22日保监发改〔2012〕172号文批复,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场所(住所)由“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变更为“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据记者了解,阳光人寿保险总部已经在三亚拟定了长远地址,将于凤凰路与迎宾路交叉处修建办公场所。
阳光人寿保险隶属于阳光保险集团,该集团为中国保监会直管的七大保险集团之一。公司于2007年12月17日正式成立,目前注册资本金73.37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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