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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9日电 (特派记者魏如松)相似的文化背景、产业和教育模式, 在高等教育合作方面,两岸有较强互补性。连介德委员建议,加强海峡两岸高等教育合作,中央可以赋予福建、海南等省份在两岸高校合作办学方面一定自主权,允许福建、海南等省份和台湾在高校合作方面先行先试。
加强两岸高等教育合作,存在立法保障与相关政策配套不足等问题,连介德建议,国家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推动修订两岸合作办学的立法,加快推进两岸学历、学位的互认进程,完善配套相关政策与保障体系。除了互派人员考察,增加了解外,连介德建议,可以共同举办研讨会,互派教师交流,互派学生交流,开展高校之间的学术交流等。
连介德告诉记者,合作包括两岸之间开展教育项目合作,比如,可以引进台湾教育资源到大陆办学,亦可联合办学。在实行“校校”联合的基础上,推行“校企”高职人才的联合培养项目。
“还可共同组建‘海峡两岸高等教育合作论坛’和‘海峡两岸高等教育交流基金’,为两岸高等教育交流搭建常态化的沟通平台。”连介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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