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2年03月10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驻琼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建议:
提高艰苦贫困地区教师待遇
聚焦全国两会  委员建议   本报北京3月9日电(特派记者魏如松)农村教师特别是艰苦贫困地区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引起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部分驻琼全国政协委员的关注,委员们联名建议,国家应尽快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中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提高农村基层和艰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师收入待遇的有关政策,提高这些地区教师待遇。   据悉,我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要求,“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提出:“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完善津贴补贴标准。”然而,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针对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义务教育教师的全国性津贴制度。   委员们建议,应尽快建立农村基层和艰苦贫困地区教师津贴制度并列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范围。建议根据贫困程度,设立不同等次的津贴数额,提高教师收入待遇。同时,建议对农村基层教师实行浮动工资制的政策,规定凡在农村基层学校中任教的教师,可在本人现职务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级工资,浮动工资一般满6年后予以固定,固定后继续浮动。在农村基层学校服务期满18年的教师,离开农村基层学校岗位时,已浮动的工资在退休时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服务期未满18年而调离农村基层学校的教师不再享受浮动工资。对于农村教师浮动工资的支出,可由中央和地方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聚焦全国两会
   第003版:聚焦全国两会
   第004版:聚焦全国两会
   第005版:本省新闻 综 合
   第006版:中国新闻 综 合
   第007版:体育新闻综 合
   第008版:娱乐新闻 综 合
全面赋予海南教育西部地区待遇
加强海峡两岸高等教育合作
解析改革的“三个问号”
海外媒体热议中国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明天谁种田?
施耀忠委员建议:制定抗生素临床使用指南
提高艰苦贫困地区教师待遇
两会上的外国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