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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21日讯 (记者陈耿)“旅行社组织琼北(儋州、澄迈、文昌、定安、屯昌、琼海、临高)专线游,从海口出发游览2个以上市县收费景点、景区,达到500人次以上的,每人次奖励30元。”今天上午,该市经过反复调研后修订的《海口市奖励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对外发布,并将于4月1日起实施。
与旧的奖励政策相比,新的《办法》有4大特点:
一是取消增量奖励。据旅行社反映,原《办法》奖励增量有一定局限性,作用不明显。
二是奖励标准高。以旅行社组织团队入住酒店一项为例,旧政策奖励金额为每人次4元至12元不等,新政策奖励金额为每人次10元至35元不等。据评估,2012年奖励金额预计达1204万元,比去年增加874万元。
三是奖励范围大。新政策将住宿、游览景区和观看演艺节目捆绑,实行人次、境外境内不同价;专题奖增加琼北专线游和会议引进,琼北专线游按每人次30元奖励,引进会议规模达到200人以上入住一、二类旅游饭店,每次会议按2万元奖励,入住三类旅游饭店每次会议按1万元奖励。
四是针对性强。琼北专线游奖励政策的出台,对推动琼北地区旅游市场的发展,强化琼北湛江区域旅游合作意义重大。
新《办法》是继航空奖励政策之后的配套落地之举,从酒店、邮轮、会议、琼北专项旅游等6个方面来激励激发海口旅游市场。业内人士认为,新《办法》不仅给海口各旅行社带来市场化经营,激发旅行社的积极性,也将给蓄势待发的琼北旅游圈注入活力,拉动周边7市县旅游的发展,加快海口从“旅游走廊”向“旅游目的地”转变的建设。
(相关报道见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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