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2年03月27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8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维护非婚生子合法权益
澄迈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
本报讯 (记者李冰 通讯员崔雯)近日,澄迈法院审监庭法官通过多次耐心工作,深刻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情法并重,以情感人,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调解一起非婚生子抚养权纠纷。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于1993年经他人介绍认识,1995年开始同居,于1996年生育长子,2000年生育次子。但是双方同居前,男方已与他人结婚,并生育一女,却未把此事告知女方。   女方于2009年1月离开家庭后,男方阻止其与孩子来往,致使双方的矛盾更加尖锐。现女方认为自己有稳定的工作,有固定的收入,诉求抚养两个儿子。但男方认为女方长期不过问关心两个儿子的学习生活,一直以来两个儿子的生活费、学费都是由自己支付,其与儿子之间无感情,因此坚拒。   庭审中法官初次主持调解,双方均表示不同意由对方抚养孩子,经法官说服,双方的态度才有所松动,同意法庭主持调解。在进一步分析案情后,本着有利于小孩成长的原则,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同意各抚养一名孩子,互不向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首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本省新闻
   第005版:本省新闻
   第006版:大特区论坛
   第007版:专 题
   第008版:本省新闻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财经新闻
   第012版:世界新闻
   第013版:世界新闻
   第014版:体育新闻
   第015版:体育新闻
   第016版:娱乐新闻
海口清明祭扫可乘免费公交
我省限制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
三亚拆除16栋违建楼房
海口生生百货抢劫案一审宣判
维护非婚生子合法权益
“海口之春”征集“金点子”
三亚南山景区成海南首家
失明老师和他的学生们
百辆太阳能警用自行车亮相鹿城
制砖机“咬”住工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