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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胡续发 通讯员林玥 唐莉君)近日,三亚海棠湾管委会国土规划建设局征地补偿标准审核员陈某某涉嫌受贿近百万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海棠湾镇国土所原所长李某、海棠湾镇政府征地小组组员阮某二人也因涉嫌受贿罪,被保亭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9年上半年,海棠湾镇政府成立征地小组,时任国土所所长的李某为组长。征地小组在对养殖户林某瑜的养殖场进行丈量清点后,在李某的帮助下,林某瑜及时拿到了征地补偿款。为感谢李某在征地补偿过程中提供的帮助,2010年11月,林某瑜送给李某30万元。
2009年下半年,以李某为组长的征地小组对江林村第五组的土地进行丈量清点。养殖户陈某全因为有三个虾塘长年不养殖,基本上处于荒废状态,按规定可以丈量,也可以不丈量。为了请李某帮忙丈量,陈某全对李某承诺:如果这三个虾塘被丈量并得到补偿款,将给李某好处费。随后,李某所在的征地组对陈某全的三个虾塘进行了丈量。为了感谢李某的帮助,2011年1月,陈某全送给李某10万元。当年3月,陈某全获得200多万元补偿款后,又送给李某10万元。李某在收受陈某全20万元后,将钱借给朋友钱某孝。当年9月,钱某孝将20万元还给李某,李某于当天将20万元退还给陈某全。
2009年3月,阮某被三亚市海棠湾镇政府聘用,成为以镇国土所所长李某为组长的海棠湾镇政府第二征地小组组员。在征用林某瑜的养殖场时,阮某利用职务之便,明知林某瑜的部分养殖池是红砖砌的,却在丈量后以混凝土结构登记上报,并向林某瑜索要好处费。2010年,林某瑜分三次送给阮某35万元。
2011年6月,国土所所长李某给阮某1万元,作为对养殖户林某瑜的养殖场进行丈量清点的辛苦费。2010年春节前后,阮某两次向养殖户陈某花索要辛苦费共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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