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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4月19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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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村危改实行差别化补助
补助标准分为四个档次
本报海口4月18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程叶华 吴婷婷)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顺利推进2012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海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将实行差别化补助原则,根据农户的贫困程度设置不同的补助档次,拉开差距,突出重点。   省住建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分类补助标准,进一步严把补助对象的审核关,把危改指标向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困难户倾斜,切实把有限的补助资金用于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户的危房改造。   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具体分类补助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分别为:第一类,属于五保户改造(新建)的,政府给予统建;第二类,属于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的,政府给予的补助资金不低于中央、省级和市县补助资金之和(包括残联资金等);第三类,属于一般贫困户(新建)的,政府给予的补助资金不低于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之和;第四类,属于C级危房改造(维修加固)的,政府给予的补助资金具体补助标准由市县政府确定,C级危房改造中可根据各类补助对象再细化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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