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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5月25日讯(记者胡续发 通讯员刘佳)因赌输了电费款,便心生歹念,抢劫杀人。今天上午,该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张东文是万宁市大茂镇大联村人,在2010年11月初的一次赌博中,他将亲属请他代缴的电费款输光。同年11月12日中午,张东文收到供电部门送达的停电通知书,如不及时补缴电费将被断电。此时,张东文打听到同村五保户张老汉家里有些钱,便产生了抢劫张老汉的念头。
为此,张东文事先躲藏在张老汉必经之路的路边,伺机作案。次日5时许,张东文见张老汉身背装有钱款的编织袋途经该处,就上前拽拉编织袋,被张老汉认出,并受到指责。张东文担心罪行败露,将张老汉绊倒,抱起他的头往路边石柱撞击几下,致张老汉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张东文翻遍张老汉所有物品,未找到钱财,随即逃离现场。
海南一中院认定张东文犯抢劫罪,并杀死一名被害人,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省高院二审维持海南一中院对张东文的刑事判决。
今天上午,海南一中院在海口市将罪犯张东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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