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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6月27日讯 (记者官蕾 通讯员水润兴)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我省对严格水资源管理作出总体部署和全面安排,主要是围绕“三个环节”,通过“四项措施”,严格“三项控制”,在2015年前,将我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8.4亿立方米。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水务厅获悉的。
据介绍,我省属于水资源相对丰富地区,全省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750毫米,但受气候系统的影响,降雨年内分配不均。全省水资源总量为307.3亿立方米。全省水资源可利用量为112.9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36.8%。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17.9%。
根据《21世纪前10年海南省地表水功能区水资源质量变化调查评价》,2010年,我省对全省18条大中河流、总长1985公里的河段进行监测,水质为Ⅱ类的河长为1700.2公里,占评价河长的85.7%;水质为Ⅲ类的河长为244.1公里,占评价河长的12.3%;水质为Ⅳ类的河长为40.7公里,占评价总河长的2.1%,全省主要江河水功能区水质状况总体良好。
截至2010年12月底,全省已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29座,设计规模105.9万吨/日,平均运行负荷率为76%,累计处理污水1.8亿立方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70%,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县县通水的目标,水生态及环境得到改善。
但是,我省个别地区和一些流域也存在水源来水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突出、水质呈下降趋势等问题。
根据我省“十二五”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2015年前,我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8.4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3.7亿立方米;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控制指标为0.55;2015年前水功能区合格率达到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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