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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北京7月5日电 (记者廖翊)国家文物局5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就近日出台的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等进行通报,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说,加强文物鉴定管理,规范文物市场监管,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文物收藏观迫在眉睫。
他指出,目前,社会文物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个别拍卖企业曲解、滥用《拍卖法》第61条的例外免责条款,“知假拍假”;少数文物鉴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虚假鉴定,影响恶劣;一些电视节目为追求收视率,对社会大众的文物收藏缺乏应有的正确价值观引导,片面强调文物的经济价值,甚至从事文物现场交易,直接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夹杂大量文物经营活动的古玩旧货市场未得到有效监管,扰乱了经营秩序,为盗窃、盗掘、走私文物提供了销赃渠道。
宋新潮表示,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是文物拍卖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意见》对拍卖专业人员征集鉴定责任等作出了规定,“过去,对标的由于没有法律上的或审核上的明确要求,文物部门管真不管假,造成一些企业知假拍假。现在如果标的是唐代的,鉴定专家就必须拿出其唐代出土的、或是传世的证据,而且必须签字。”
国家文物局有关领导表示,须建立长远的文物鉴定资质制度。据介绍,近年来,在江苏等省率先进行了相关改革,一些通过培训、考试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进入拍卖企业担任顾问,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老专家日益稀缺、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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