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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10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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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查驾培乱收费行为
驾校乱收费拒不整改的将吊销经营许可证
本报讯 (记者程娇)近段时间以来,我省个别驾校及教练员巧立名目收取学员学费(含考试费)以外的费用,学员对此投诉时有发生,给我省驾培行业声誉造成恶劣的影响。日前,省道路运输局召集全省各大驾校负责人开会,重申在新的收费标准正式实施之前,驾校不得擅自上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教练员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违规者将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吊销驾校经营许可证或教练员证书。   7月4日,省物价局向社会公布了近期将上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的消息,有个别驾校闻风提前涨价,个别教练员对学员进行乱收费。目前,对驾校和教练员乱收费行为,省物价和省道路运输部门已介入调查。   据悉,为了增加驾校收费透明度,维护学员的切身利益,规范驾校的收费行为,省道路运输局要求各驾校必须在驾校各报名点显著位置公示物价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有关事项(制版上墙),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收费。省物价部门在未下发新的收费标准前,各驾校一律按照2006年的标准收费。   根据要求,我省各驾校必须按规定一次性收齐学车全部费用(含考试费),教练员不能擅自收取培训费和代收考试费。驾校和教练员一律不得在学车过程中或全科目考试结束后,巧立名目,收取额外费用。包括教练以加班为借口收取的“加油费”、“加班费”,教练烟酒费,学员测试费,抽考项目指导费,承诺考试合格费,考官好处费等。   省道路运输局有关负责人称,凡发生群众、学员举报驾校乱收费行为,经查属实的,各市县驾培办将对驾校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并停止受理报考业务两个月;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吊销其经营许可。发现教练员乱收费,经查属实的,第一次停教6个月,责令所在驾校强制当事教练员离岗学习,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发现第二次的,按照有关规定吊销其教练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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