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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满意 为党旗增辉
临高县东英镇高秀村,村头大榕树下,老干部符俊正清唱着人偶戏。
符俊是临高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退休之后加入到县里组织的“文澜讲坛”宣讲团,最近他最忙碌的事情就是在群众中宣讲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人偶戏的忠实爱好者,符俊在宣讲中不时哼唱上两句,以活跃宣讲的氛围,让党代会精神在这样的传唱中走进基层群众。
近年来,我省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重视力度,创造条件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鼓励他们继续发挥余热和个人专长,继续参与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各项经济社会建设,保证了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为老干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努力为老干部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省委常委会议和省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老干部工作。每逢有重大情况,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向老干部通报,让老干部知晓当前的主要工作;每逢重大节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上门慰问,充分体现对老干部政治上的尊重。
自1993年起,每年的海南省老干部迎春茶话会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向老干部拜年并通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来年工作思路,20年从未间断。
今年省第六次党代会召开前夕,省委书记罗保铭亲自向省级老干部通报省第六次党代会报告起草情况并听取意见。去年上半年,省委组织部就选人用人、干部监督、组织建设、人才建设、换届选举等工作分别向省级老干部和省直单位300多名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
2009年1月,在省委主要领导的关心下,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等34个省直单位成立“老干部工作处”。根据中组部要求,去年全省18个市县全部实现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的目标。省委老干部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每年都组织省级老干部到外省参观学习和组织老干部开展“革命老区行”等活动,让老干部感受到党委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海南改革开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最新成就,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为老干部老有所养保驾护航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规定,不断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简称“三个机制”),确保老干部生活待遇进一步得到落实。
此项工作体现为一部“编年史”———
1993年,全省初步形成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以社会养老保险为主、主管部门统筹和地方财政补贴为辅的总体解决模式;
1995年,省政府施行《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离休人员医疗用药实行单独管理;
1999年,我省在全国率先解决了企业离休干部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平衡问题;
200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意见和通知,基本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
2002年,省直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实行定额管理;
2003年,将省属驻海府地区企业离休干部的医药费全部纳入省直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范围,把企业离休干部护理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纳入社保发放范围。
至此,省本级和各市县全面建立离休干部“三个机制”。
为了让离休干部得到更好的医疗和服务,2007年将全省副厅级离休干部全部列为省医疗保健服务对象,享受正厅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2008年还提高了红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的护理费标准。
当前,我省正探索在全省范围内利用社区资源“四就近”服务老干部,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搭建老干部老有所为的平台
为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省委老干部局相继成立省老干部活动中心、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省老年大学、省老年书画研究会、省老干部艺术团、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等单位和群体组织,为老干部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搭建平台。
为推动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老年大学工作的意见》,截至目前,全省大部分市县已相继成立了老年大学,目前在读学员4000多人。今年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又提出要在两年内所有市县全部成立老年大学的目标。
各级关工委组织老同志利用海南自身特有的红色教育资源教育青少年,全省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五老”志愿者超过8000人。
以全省老年人体育运动会为标志,我省坚持“三年一会”的制度,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老年人体育活动,每三年举办一届全省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每三年举办一届省直单位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每三年举办一次全省农村基层老年体育健身展示大会。
丰富的政治文化活动让老干部们抛开了退休前的工作“心结”,消解了从在岗到退休过渡期中的“恐慌”。不少老干部表示,要在安享晚年的清闲中,继续保持青春焕发的精神状态,继续为社会和人民做贡献。
(本报海口7月2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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