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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体操男团决赛出现戏剧性一幕,本来排名第四的日本队,经过向裁判申诉,最后改判为第二名,而原来的银牌得主东道主英国队改获铜牌。据一些媒体报道,“现场嘘声一片”,有的媒体甚至讽刺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好像日本队的银牌是“闹”来的。此前,韩国队也进行过两次申诉,一次成功(朴泰桓400米自由泳决赛获得资格),一次失败(女子重剑半决赛)。于是一些媒体揶揄他们“会闹”。
但在我看来,日本队和韩国队的申诉完全正当,无可厚非。
我曾说过,这个世界上最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恐怕莫过于奥运会这样的体育大赛了。其中重要一点就是执法公正。奥运会比赛设置申诉程序,就是为了保证执法公平公正,因为裁判是人不是神,而很多比赛是一瞬间的事,他们有可能判断不准,甚至判断错误。
既然提出申诉是奥运会赋予运动队无可置疑的权利,那么日本队和韩国队的举措就是天经地义光明磊落的事情。试问,奥运会有哪项规则规定他们不该申诉?这有什么可值得非议的呢?他们的申诉不是“闹”,他们要的是公道。我实在看不出这有什么不正当。
日本队申诉后,裁判组经过近10分钟认真讨论,反复观看比赛录像,最终才改判日本队得分。这不正说明日本队确有冤屈吗?古人云,不平则鸣。日本队通过申诉讨回公道,维护自己的权利,这难道错了?莫非蒙冤沉默才值得称赞?那么公平何在?公正何在?
韩国队朴泰桓通过申诉要回了自己参加决赛的资格,不也说明裁判误判了吗?而韩国队女子重剑半决赛申诉失败,维持原判,则恰好证实奥运会的裁判组是公正的,并非因你“会闹”就给你。所谓“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种现象在社会某些方面或许存在,但在奥运会上却纯属无稽之谈。奥运会绝不是孩子吃奶比赛。
本来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在一些媒体的报道下却似乎成了不太光彩的丑闻。
真希望我们的一些媒体不要捕风捉影,似是而非,为了吸引眼球而瞎起哄。
俗话说,公道自在人心。
俗话还说,做人要厚道,做事要公道。号称“社会良心”的媒体更应如此———做媒体要厚道,做报道要公道。
因为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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