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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孙显炬 特约记者孙体雄)近日,乐东出台了《关于整治镇干部“走读”现象暂行规定》,结合当前的整治“庸懒散贪”问题,从严治理镇干部“走读”现象,不断规范镇干部从政行为。
针对个别镇的干部组织纪律有所松懈、“走读”现象较为突出,《规定》严格要求各镇执行考勤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和执行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镇干部在法定工作日期间,除因公外出之外,必须按时到岗,实行上下班签到。镇干部离开镇一天(含一天)以上的,要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镇干部都要在镇值夜;双休日、节假日镇党政正职至少有1人带队值班。
《规定》还在领导责任、车辆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健全规章制度等方面作了要求。
据了解,为了督促该《规定》的落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将对镇干部“走读”现象进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或明查暗访。对于执行制度不严、干部“走读”现象严重的镇,将对镇党政正职领导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对存在“走读”行为的镇干部,无特殊情况一次查岗不在的,由其本人做出书面检讨;二次查岗不在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次或三次以上查岗不在的,给予诫勉谈话或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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