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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时许,海口市海秀东路明珠广场附近,车流涌动,不少电动车“见缝插针”违法穿越马路,2名交警、2名协管员忙得不可开交。这边刚扣下一部电动车开罚单,那边又有电动车违法穿马路,并不时与执法人员“躲猫猫”。
“要是有路可走,我也不会冒险与机动车抢道过路。”被扣下电动车的驾驶人陈明乾大声抱怨:“海秀东路没有过街的斑马线,电动车如何过马路?绕行南大桥底要多走2公里。”
今年1月1日,《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海口电动车“合法”上路,广大“电民”们拍手叫好。然而,半年过去了,有规不守、“被迫”违法、无路可走等相关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电动车规范化管理之路仍然任重道远。
驾驶人有规不守
近日,记者在龙华路海口市一中转盘附近、龙华路龙昆桥路段等交警集中整治电动车执勤点看到,有的电动车上挤着四五个人,就像“超载马戏团”;有的电动车驾驶员不仅违法逆行,而且在看到交警后甚至加速闯关,时速高达60公里以上;有的电动车放着非机动车道不走,偏在机动车道上乱闯,现场险象环生。
“《办法》明确了电动车上路必须遵守9项规定,但是大量的电动车驾驶人有规不守。”海口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今年以来,海口交警对电动车保持着严抓重罚的态势,不过各类违法行为并未出现总体下降。
近期,每天查处的电动车违法行为约600起。同时,电动车非法营运拉客现象也不少,还发生了多起“电的”驾驶人暴力抗法事件。
断头路上“被迫”违法
由于历史原因,海口道路规划先天不足,许多道路没有设非机动车道;部分道路有行人过街天桥,但电动车却无路过街。“无路可走”导致许多电动车“被迫”违法。
家住凤翔东路凤翔大厦的莫先生今年花了2900元买了辆电动车,以便接送在海师幼儿园上学的孙女。但令他苦恼的是,每次他驾驶电动车从凤翔东路的非机动车道转向龙昆南路后,等待他的只有人行道和机动车铺道—————没有非机动车道。
按照《办法》,他此时要靠机动车铺道右侧行驶,但是龙昆南路车多,沿路还有停靠公交站台的公交车挡道,他只能不时闯入人行道,与行人争道。莫先生遇到的苦恼,也是现今多数电动车主的抱怨所在,他们将这样的道路称为“电动车断头路”。
电动车“不保险”
今年4月,一辆逆行的电动车在琼州大桥上与迎面驶来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后者重伤。肇事者面对伤者数万元的医疗费,逃至云南山中。海口交警历时3个多月才将其抓捕归案,但是肇事者却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等费用。
“电动车没有交强险等,事故赔付能力差,交警处理起来非常棘手。”海口交警事故处理大队负责人对记者说。相对于机动车车主,电动车驾驶人的赔付能力较低。而且,机动车购买有交强险,电动车却没有上险。一些电动车主撞了人或者车后,经常拿不出赔偿。
《办法》里并没有强制要求电动车上牌时必须办理相关保险。对此,很多机动车主认为,面对日益增多的电动车,以及电动车主赔付能力低的特点,同样作为交通工具,电动车不上险,对机动车来说缺乏公平。
《办法》管车不管路
海口交警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电动车,海口交警投入大量精力,严抓重罚。但记者也注意到,2012年上半年电动车事故死亡15人,较同期增长50%。
正如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所言:“规范电动车管理,涉及政府多项职能,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记者发现,针对电动车“无路可走”问题,《办法》已明确“在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时,应当划设非机动车道;已建成的城市道路未划设非机动车道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科学划设”。然而,半年多过去了,龙昆南路等道路仍然没有设非机动车道。
(本报海口8月20日讯)
据不完全统计,海口市目前有三十多万辆电动车,随着电动车数量剧增,违章行驶已成为海口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大量电动车“入市”,方便了广大市民,也考验着城市的管理能力。张茂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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