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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6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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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空气监测加快接轨“新国标”
监测范围将向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旅游景区延伸
  本报海口12月5日讯(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罗祥武)我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我省将分步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根据新标准,我省将在原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基础上,新增臭氧、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PM2.5)3项指标。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的。

  我省将分步推进空气质量监测:2012年底,海口市开展监测和发布信息;2013年底,三亚市、三沙市、琼海市、儋州市、五指山市开展监测和发布信息;2015年底,其他市县以及洋浦、东方、老城等工业园区和海口火山群世界地质公园、博鳌亚洲论坛永久会址、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景区开展监测和信息发布。监测网络建成后,我省将按照城市(镇)、重点旅游景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多层次、全方位发布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另外,我省将监测范围扩大到县城以上城市(镇)、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旅游景区。并适当增加监测项目,在国家基本项目基础上,工业园区增加特征污染项目(如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旅游景区增加空气负离子等健康指标。

  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实施,我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增配相关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技术人员,加强空气质量新标准新项目监测技术培训,为新标准监测奠定基础。

  目前,海口市已设立5个国控空气自动站,今年10月1日起按新标准试发布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目前试运行情况良好,可望12月底前对外实时发布海口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据了解,PM2.5主要源于日常发电、工业生产、汽车尾气排放等过程中经过燃烧而排放的残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属等有毒物质,PM2.5表示每立方米空气中这种颗粒的含量,这个值越高,就意味空气污染越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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