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朱敬四先后将两套房子分别分给长子和次子,自己和妻子与次子朱某同住。但次子朱某认为父亲送给哥哥的房屋价值较高,多次和父亲争吵。经村干部调解,长子付给朱某6万元补偿,并将由朱敬四夫妇、其兄弟俩人共有的四分土地给朱某。之后,朱某不允许父母再与其同住。朱敬四由于惧怕而不敢回家,遂产生行凶报复朱某的念头。
2013年3月8日,朱敬四让妻子回娘家后,先后购买了尖刀、钢管、三环锁等作案工具。10日晚直至11日凌晨,朱敬四使用梯子翻入朱某家,使用钢管、尖刀等将朱某、儿媳陈某杀害后,又将其孙子小洋(3岁)掐死,将小浩(1岁)踩踏致死。随后,朱敬四出门将钢管等作案工具扔掉,又返回朱某家,将朱某的手机拿走,并将事先写好的遗书放在桌子上,锁上朱某家大门锁后逃跑。3月14日,公安机关在安徽省利辛县将朱敬四抓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