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该总队抽样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呈现平稳增长态势,人均家庭总收入为12586元,同比增长8.1%。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1%,增幅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6%,增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
据该总队有关负责人分析,我省城镇居民增收的主要原因有两大方面。一是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一方面受增资翘尾因素、企业养老离退休金标准提高、部分市县发放惠及全民的物价补贴等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务工人员待遇提高。
二是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就业和创业机会的增加,城镇居民从经营和创业中得到的收入也有所增加,特别是在国际旅游岛政策效应影响下,我省服务业发展的环境良好,使得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收入都有稳步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