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是2013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之一,该市在执行省政府制定的集中供养每月450元和分散供养每月350元标准的基础上,再调整提高30元。提标后,该市农村五保生活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每月300元提高至48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每月280元提高至380元,并于2013年6月份起执行,共惠及2030名五保供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