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时坐在被撞轿车副驾驶的陈女士介绍,朋友张先生开车在胜利路上正常行驶,车速并不快。对方驾车从步行街后门驶向胜利路主道,看到有车,对方也并未减速,所以才导致事故发生。根据陈女士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宝马车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在事故现场,他始终不配合交警进行酒精检测,称自己有政协委员、会长、政协主席等职务,还对交警进行推搡。
据张先生回忆,宝马车司机一度对他们和交警恶言相对,始终不配合检测。现场纠缠了近20分钟后,交警强行将宝马车司机带往三亚市中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当有记者询问其是否喝酒,宝马车司机对记者进行辱骂。
今天上午,记者从三亚市交警支队获悉,经检验,宝马车司机李某兵血液酒精含量为每一百毫升含酒精114.6mg,达到醉驾标准。经警方核实,涉嫌醉驾的宝马车司机李某兵并非之前其声称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其实为三亚台州商会会长。
三亚警方表示,李某兵案件已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调查,待调查结束后将移交给司法机关。因已触犯刑法,李某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