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房管局一办事员获刑二年
2012年,王某在担任琼中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办事员期间,负责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工作,先后分三次违反法律规定,办理了房产的房屋他项权证。
后上述房屋他项权证被颁发给工行昌江支行,该行据此先后分三次发放个人商用房贷款共2550万元到琼中某酒店实业有限公司账户。后该2550万元被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取走。案发后,王某主动到琼中县检察院投案。目前,昌江工行的全部损失已全部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