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押人员脱逃 昌江一看守所民警被处分
经查,2014年6月4日,赵景华在值班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一名在押人员脱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经昌江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赵景华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