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两名干部违纪被处分
经查,谢朝强在任海尾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经查,符伟志在任县农发办委派会计期间,对资金用途审核和把关不严,造成专项资金被挪用。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昌江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谢朝强、符伟志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