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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4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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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收紧反腐天网

在“猎狐”行动中,一批外逃犯罪分子纷纷落网。
特大经济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钱宏,被中国警方从南美洲押解回国。新华社发
  国际合作正在深化,恢恢天网正在铺开。一次次国际司法合作,就是一条条编织反腐天网的韧线,随着国际司法合作走向深入,腐败分子在海外的“避罪天堂”正在成为他们落入法网的“地狱”。——编者

  全球结网 难度几何

  “全球化的发展使国与国之间的互联互通日益紧密,反腐已不是一国内部的事情,需要各国携起手来,通力合作才能将更多的腐败分子绳之以法,”泰国泰中法学会会长刘华源说。

  乔建军案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中国反贪工作国际合作取得新进展,更为中国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新思路。

  目前,我国海外追逃的主要途径有劝返、非法移民遣返、引渡和异地追诉四种方式。乔建军及其前妻被美国司法部门起诉就属于异地追诉方式。

  尽管在国际司法合作上已有不少共识,但全球结网海外追逃追赃仍有不小挑战。各国司法制度差异是首要因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陈志军教授说,一些外逃犯罪分子企图利用这种差异,钻到外国保护伞下,规避国内法律的严惩。

  其次,如何更加严密地监控赃款外流以及如何确认外流资金为非法所得也面临窘境,在请求外国刑事司法协助时也会遇到阻碍。

  陈志军说,有些国家基于意识形态等原因,对我国的法律制度存在偏见,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追逃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是目前我国外逃犯罪嫌疑人的主要去向国,主要原因就是这三个国家未与我国订立引渡条约或所订立的引渡条约尚未生效,犯罪分子因此认为这些国家是其“避罪天堂”。

  猎狐不断 有逃必追

  尽管困难重重,但这却不能成为阻碍中国海外追逃追赃的坚定决心。我国司法部门主动出击、独辟蹊径,2014年的海外追逃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

  2014年7月至12月底,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共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680名,是此前5年的总和。公安机关共派出70余个境外缉捕组,抓获的逃犯涉及69个国家和地区。

  2014年,最高检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加强境外司法合作,共抓获境内外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其中从美国和加拿大等17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劝返49人。

  劝返就是中国司法机关解放思想、敢于充分运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机制主动出击的一种工作方式。

  截至2014年10月底,我国与39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其中与29个国家签署的引渡条约已生效;与52国缔结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我国现与91国家(地区)和组织签署124个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国建立警务合作关系,向部分驻外使领馆派驻警务联络官,同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初步构建追赃追逃国际合作网络。

  陈志军说,“猎狐”行动的开展也提升了司法队伍开展国际合作的能力,为持续的追逃追赃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4月1日起,“猎狐2015”专项行动正式开启。

  专家表示,2014年的海外追逃行动对贪腐官员形成了巨大威慑,表明海外已不再是“避罪天堂”。通过建立反腐合作网络和信息共享,跨国追捕的效率大幅提升。

  天网启动 持久打击

  反腐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常抓不懈。而4月1日开启的“天网”行动证明了中国严厉打击外逃腐败分子的非凡决心。

  ——坚定的反腐决心是对外逃贪腐分子的强力震慑

  “中国在反腐问题上决心坚定,行动迅速有力,对中国而言,反腐是实现中国梦的必要举措。中国的反腐机制对亚洲乃至世界的影响将不容小视,”刘华源说。

  ——不断扩大国际司法合作是对外逃贪腐分子的持续打击

  刘华源表示,对于已经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国家,如泰国,还应进一步加强沟通,定期组织司法人员培训,加大人员交换力度。而对于与地区组织间的合作,如与东盟的合作,不能仅停留在国与国层面上,而应利用相关机制,建立反腐合作平台,把各国力量调动起来,让国际协作发挥最大效力。

  英国48家集团俱乐部主席、伦敦出口公司主席斯蒂芬·佩里说,不同国家应当互相协助,不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安全躲避场所。

  ——对于那些未与我国签署引渡条约或条约尚未生效的国家而言,对打击反腐取得重要共识是未来进一步加强司法合作的基础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刊文称,美国支持全球合作打击腐败。帮助中国将腐败官员和经济罪犯绳之以法是道德责任,也符合美国利益。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战略与国防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罗纳德·赫伊斯肯说,澳大利亚和中国,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公众层面都很容易取得共识,即那些从贪污腐败行为中获益的人不应该在其他国家寻找到庇护。

  ——建立健全国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也是重要一环

  陈志军说,首先应完善国家工作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核查制度;其次,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管理;第三,加强《反洗钱法》相关制度的切实落实,堵塞贪官将腐败所得向境外洗钱的渠道。

  海外追逃追赃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手段,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有打持久战的准备,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一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上如是说。

  (据新华社电)

  海外已不再是“避罪天堂”

  中国外逃贪官乔建军被美当局通缉

  其前妻赵世兰被美检方逮捕

  3月的北京,春寒料峭。一则重磅消息从大洋彼岸传来:中国外逃贪官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因涉嫌犯有向国外转移盗窃资金罪、移民欺诈罪、共谋洗钱罪在美被正式起诉。赵世兰被美检方逮捕,乔建军被美当局通缉。

  在中美尚未签署引渡条约的前提下,这反映出中国与国际反贪合作的升级。

  同在3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决定,4月开启“天网”行动,对外逃海外人员形成新的震慑。

  (据新华社电)

  全球连线

  编织反贪“天网”彰显中国决心

  作为惩治贪腐重要一环,中国在海外追逃追赃工作近年来取得很大进展。海外学者和官员对此表示,中国反腐决心坚定、行动迅速有力,虽然目前在国际司法合作等领域尚存挑战,但是在多部门合作、多渠道实施等新思路指导下,中国反贪“天网”将持续完善,对贪腐者虽远必追。

  天罗地网 中国决心

  2014年以来,中国发起声势浩大的海外追逃追赃行动,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通过《2015-2016年G20反腐败行动计划》、开展“猎狐”“天网”行动……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说,反腐败国际合作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被中央高度重视。从这一系列行动可以看出,我国领导人对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加大海外追逃追赃力度表达了强烈的政治意愿。这些在多边、双边国际合作方面的努力引起了各国关注,得到了很多国家领导人的积极回应,为下一步反腐败国际合作起到了很大促进作用,也对境外在逃贪腐分子起到了巨大震慑作用。

  泰国泰中法学会会长刘华源说,他很欣赏中国政府开展的“猎狐”行动以及主导起草的《北京反腐败宣言》,这可以让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打击腐败。《北京反腐败宣言》参加的主体多元,使反腐行动能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对中国而言,反腐是实现中国梦的必要举措。10年、15年后,中国反腐机制对亚洲乃至世界影响将不容小视。

  英国48家集团俱乐部主席斯蒂芬·佩里说,过去两年,中国采取了一整套严肃的行动解决经济腐败和犯罪问题,这些工作已经让人们确信,正确的工作方式和正确的观念都已树立起来。中国领导人不会停止这一事业,直到确保官员清廉,确保商人赚钱有道。

  追逃追赃 国际共识

  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今天,没有任何国家能够在反腐问题上独善其身。国际合作反腐,是大势所趋。

  德国法兰克福高等法院前首席大法官约尔根·马鲁恩说,随着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各国关系的加深,加强各国在反腐败这一领域的合作非常必要。中国正努力追捕逃往海外的腐败官员,这种行动应继续下去。

  刘华源说,由于全球化发展、国与国之间互联互通日益紧密,反腐已经不仅仅是一国内部事务,而是需要各国携起手来,通力合作才能将更多腐败分子绳之以法。

  佩里说,对那些滥用职权、以错误方式攫取财富的人,无论他们走到哪里,在遵守当地法律的前提下,应当以妥当方式将这些人追捕到底。在追逃追赃方面,不同国家应当互相协助,而不应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安全躲避场所。

  面临挑战 国际协作

  海外追逃追赃目前仍面临诸多挑战与困难。中国在积极推进与他国缔结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条约的同时,也在拓宽国际协作的思路和渠道。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志军说,前不久,外逃犯罪嫌疑人乔建军及其前妻被美国司法部门起诉,依据的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由于中国和美国同是公约缔约国,在中国向美国提出国际刑事协助请求的情况下,美国必须履行相应条约义务。如果不予以引渡,就必须自行追诉。这为中国加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即对于那些尚未签署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者引渡条约的国家,中国应充分利用多边国际条约所规定的司法协助渠道,促使其提供相关司法协助。

  刘华源也提出类似思路。他说,在中国与东盟各国合作追赃追逃的问题上,中国可以超出国与国合作的层面,利用东盟10+1合作机制,建立中国-东盟反腐合作平台,这样才能更好更快地把各国力量调动起来,让国际协作发挥最大效力。

  (据新华社电)

  新闻链接

  中国海外追逃追赃主要成果

  随着反腐败国际合作力度持续加大,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显著成就。据统计,2013年,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2014年,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49人。仅在下半年的“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中国有关部门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

  2015年

  2月3日

  公安部赴境外工作组将外逃意大利长达10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引渡回国,这是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我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

  2月5日

  在俄罗斯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下,公安部押解组将外逃俄罗斯的经济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押解回国。

  3月28日

  公安部派出的联合缉捕工作组将潜逃老挝的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成功押解回国,取得了反腐败海外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首个战果。

  2014年

  8月

  中国与新加坡共同合作,将潜逃新加坡并获永久居住权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在两国的财产全部冻结。8月29日,李华波在缺席的情况下受审,并被没收违法所得。这是我国修订刑事诉讼法后的“海外追赃第一案”,李华波因此成为我国首个被没收违法所得的外逃贪官。

  9月18日

  涉嫌金融凭证诈骗1000万元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押解回国。

  9月24日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亿元潜逃哥伦比亚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周某被成功缉捕并押解回国。

  11月25日

  福建公安机关通缉的涉嫌集资诈骗3000万元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魏某从瓦努阿图被缉捕回国。

  11月27日

  涉嫌向原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行贿的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犯罪嫌疑人徐玉锁从新加坡归国投案。

  11月30日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8亿余元潜逃越南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李某被劝返回国,此乃“猎狐2014”行动中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12月10日

  涉嫌贪污罪潜逃意大利22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叶某被缉捕回国。

  12月22日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潜逃美国两年半的辽宁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从美国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记者顾德伟 王龙琴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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