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我省各级法律援助部门还将以民生领域为重点,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社会救助人员等群体的民事侵权纠纷,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各市县适当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受援人范围,将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农业生产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有条件的市县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建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和农民工能够获得法律援助。
副省长何西庆出席会议时强调,全省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谋划好今年工作,着力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注重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加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老百姓在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事项中得到实惠,努力为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